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本院决定对如下案件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案由和听证议题
(一)案由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相关案件。
(二)议题
本院办理的抚顺市新抚区千金乡千金河丁家村段河道内垃圾污染一案是否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2年12月1日 下午15:00
(二)地点: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本人居民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身份登记,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2.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 、需要说明的情况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五条,公益诉讼案件的听证会一般公开举行,但因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人员聚集,本次听证会仅邀请听证员和当事人参加。
特此公告。
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