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对物业保安员犯罪案件进行梳理、研判后,依法向违规聘用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人员为保安员的两家物业公司发出检察建议。
我院检察官在审查一起盗窃案时发现,某小区一名保安曾多次因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通过他人介绍应聘为某物业公司保安员,该保安在小区工作不久后就利用职务便利进入小区居民家中实施了盗窃犯罪,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大大降低了小区居民对物业公司的信任。在另一起案件中,某小区物业保安员在工作期间擅自脱离岗位,对该小区某业主实施性侵。经查,该保安员曾先后六次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以上两家物业公司均未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涉案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查便予以录用。物业保安本应是维护良好的社区环境、保护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人,但物业公司在用人和管理上的疏忽,却让违规聘用的保安成为了侵害小区居民权益的那个人。我院向两家物业公司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用人审核,强化人员法治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改进工作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履行物业职责,保障小区居民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两家物业公司高度重视,明确整改措施,将建立全面的用人管理制度,对已录用及拟招录的保安员是否存在前科劣迹进行查询,对不适格人员进行清理,同时加大对物业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定期开展保安员教育培训,避免再次出现类似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开发区检察院将对物业公司进行跟踪回访,督促物业公司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住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将继续加强对类似案件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并依托检察职能,助推社会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提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居的强烈需求,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