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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堵塞社区矫正监管漏洞

    2025-01-22


    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释放法律监督新动能,本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积极落实数字检察战略要求,转变工作理念,拓展办案思路,通过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工作。



    本院积极与抚顺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应急管理局沟通协调,全面收集相关数据。一是调取社区矫正对象社矫档案、打卡记录及请销假记录等监管数据;二是调取社区矫正对象住宿、购票及机动车违章信息等数据。通过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数据碰撞、对比分析,共筛查数据信息200余条,核查社区矫正对象95,发现监督线索20余条。对此,办案检察官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通过进一步查询辽宁省社区矫正平台定位信息、数据再碰撞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发现有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未请假私自外出的情况。

    本院依法启动监督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规定,向社区矫正机构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要求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排查出来的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相应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相关单位已经采纳本院意见并整改到位。通过大数据赋能,本院实现了数据向案件的转变,使检察监督更加精准化、及时化、规范化。

    下一步,本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强化大数据运用,以数字检察赋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促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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