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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再次召开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大会

    2023-06-05


    5月30日,中共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发布关于开展向潘非琼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为进一步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榜样的浓厚氛围,同时贯彻落实省检察院指导精神。6月4日上午,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再次召开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大会,激励全院检察干警对标先进、奋发有为,全力建设一支不忘初心、担当实干的过硬队伍。

    潘非琼,男,汉族,辽宁昌图人,1973年1月出生,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9月参加检察工作,生前系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22年12月17日,因患白血病医治无效逝世,年仅49岁。潘非琼同志参加检察工作26年来,曾在公诉、职务犯罪侦查、案件管理等多岗位锻炼。他全身心投入党和人民的检察事业,坚持积极能动履职,以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亲民爱民的公仆情怀、止于至善的专业作风、担当奉献的敬业精神、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为党和人民检察事业奋斗到最后一刻,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人生。他曾先后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第六届辽宁省杰出(优秀)青年卫士”“抚顺市劳动模范”“抚顺市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3次。2018年1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会议强调:

    一、学习潘非琼同志对党忠诚、服务大局的政治品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潘非琼同志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入党22年来,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为党工作的第一职责,胸怀理想信念、忠诚勤勉履职。

    二、学习潘非琼同志精研实干、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始终捍卫公平正义。潘非琼同志视工作如生命、以责任为己任。他在公诉一线岗位扎根19个春秋,把自己的身心全部投入到工作中,用行动诠释出一名新时代检察官所具有的司法担当。

    三、学习潘非琼同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始终坚守初心使命。潘非琼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理念,把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

    四、学习潘非琼同志永葆本色、淡泊名利的职业操守,始终做到清正廉洁。潘非琼同志始终怀着一颗赤子之心,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诚诚恳恳待人,充分展现了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的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和蓬勃朝气。

     

    会议要求:

    全院检察干警要以榜样为镜、向榜样看齐,在对标先进中砥砺奋进,始终做到初心不改,牢记使命在肩,深钻细研业务,精益求精办案,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担当,把个人的奋斗融入检察事业发展的历史进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牢记初心、精研实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辽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为服务保障辽宁奋力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再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