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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法律,知敬畏,让青春不留遗憾——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自我保护专题法治讲座

    2023-03-17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宣传力度,引导学生树立法治理念,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法治校园建设。317日下午,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抚顺市公安局、抚顺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走进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开展了一场以“学法律,知敬畏,让青春不留遗憾”为题的法治讲座,该校三百余名师生现场聆听参与活动,讲座开始前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队长李强和我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赵阳春分别介绍了未成年人犯罪领域的数据和未成年人保护的常见问题,发放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材料300余份。


    什么是法律?一开场,主讲人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孟辰向在场同学抛出问题,自然而然地把同学们带入到我国的法律知识体系中,学生们踊跃发言,积极参与。随后,孟辰系统讲解了法的表现形式、法的位阶、刑法、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系统介绍了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法律规定。以案说法,生动解读了未成年人校园霸凌、互相约架、引入校外人员随意殴打他人等校园暴力案件、帮助信息网络诈骗、刷单诈骗等高发的新型犯罪案件,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犯罪就在我们身边。接着,讲解了违法和犯罪的关系,分析了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进而提出了让未成年人远离犯罪的六点建议,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的行为,掌握识别犯罪,预防犯罪的知识,把握犯罪预防的主动权。

    讲座最后,主讲人孟辰送给在场同学一段前苏联作家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名言:“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作为结语,鼓励同学们树立远大理想和人生目标,努力奋斗,让青春不留遗憾。

    下一步,我院将深入辖区内各学校开展法治巡讲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