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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教育和塑造功能,激发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心,传播社会正能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近日,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高湾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和环境卫生清洁公益劳动。
劳动开始前,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干警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规定,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辽宁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涉及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并耐心解答了社区矫正对象提出的各类问题。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行为规范进行了强调,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应严格遵守汇报、学习、教育、请销假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
劳动前,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皓为社区矫正对象讲话
在矫对象正进行清洁家园活动
集中学习后,社区矫正对象在检察院干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认真打扫街道周边环境卫生,清理路边小广告。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们分工合理、相互合作,不怕脏、不怕累,经过大家两个多小时的共同劳动,街道的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治理。
活动结束后,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对我们说:“我通过参加公益劳动,收获很多,通过劳动能够尽自己一份力量回馈社会,虽然只是为街道环境整洁做点小事,为社会做点贡献,但我觉得很自豪。”
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学习,不仅能加强对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的了解,更让社区矫正对象在劳动中回报社会,更实现了自身价值,增强了融入社会的信心,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发生。
下一步,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将会继续联合辖区内其他司法所开展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相结合的“寓教于行公益活动月”,并计划在植树节、五一劳动节再开展两次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以更好的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为营造安定的社会氛围消除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