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求人办事,虽然支付了五万元的好处费,但事情未能办成,于是认为自己被诈骗了,进而到公安机关报案。申诉人面对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在经过复议复核程序后,仍心存疑问。于是,来到检察机关请求启动立案监督程序。
面对这一民事纠纷,如何化解矛盾,平息双方积存许久的不满和焦虑呢?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能够用心用情办小案,耐心进行释法说理,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近日,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有效化解矛盾,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都非常满意。
申诉人陈某某与丈夫在县农信社抵押两处房产贷款40万元购置铲车作为家庭经营收入的手段。因经营不善,未能如期偿还贷款。面对县农信社多次催收及即将到来的诉讼,夫妻二人有点不知所措。谷某某主动找到陈某某,声称自己可以帮忙在县农信社和法院找人提供关照,尽可能以抵押的房产抵顶贷款。陈某某向谷某某支付了好处费五万元,后期却因种种原因房产评估拍卖程序没有实际完成。谷某某提出将五万元还给陈某某,陈某某却认定事情办了将近两年没办成,谷某某是在骗自己,要求谷除五万元之外还要再支付给自己三万元。双方就返还数额未达成一致,陈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我院受理了陈某某的申诉后,依法调阅了该案侦查卷宗,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经我院审查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认定谷某某存在诈骗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正确。这个申诉案件中,申诉人经过了公安机关的复议复核程序。如果就这样简单答复,申诉人的心结未能解开,双方的矛盾未能化解,案件就不算圆满办结。
面对双方积存了两年多的矛盾,承办检察官抓住了调解时机,把握症结所在,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耐心进行释法说理,平息对彼此的不满和疑虑。最终,谷某某将五万元如数退还,并参照银行利率支付了相应的利息。双方在检察官的主持下签订了和解协议。为保证案件更加公平、公正,我院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取了人民监督员及听证员的意见。
会后,我院将最终意见书面答复给申诉人,申诉人心悦诚服地接受了检察机关的决定,表示不再继续申诉,并对检察官的细致工作表示了感谢。
我院在下一步工作中,将按照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的要求,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认真做到用心用情依法办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